中国新闻网8月21日电 据中国台湾“中央社”报导,中国台湾嘉义县东石乡62岁黄姓男人7月因挖矿比特币被判处,中国台湾办案人前不久接获检举称黄某疑是重操旧业,21日指引警察查办,共查扣800几台比特币挖矿机。
嘉义司法部门检察署透露,黄某此前在嘉义县东石乡开设比特币挖矿机房,为减小水电费开支,擅自找工人变更电表偷电,耗电量从每个月2万多元度降至4000摄氏度。
台电工作员上年拆换电度表时发觉黄某住所电度表遭变更。检警调研时,本来由黄某的妈妈抗下罪刑,但大法官调研时发觉83岁黄母压根不知道输电线路和运用状况,最终,以窃电罪被判黄某8个月刑期,能交罚款赎刑。
嘉义地检署前不久接获检举称,黄某疑是重操旧业,在东石乡租赁场所做为比特币挖矿机房,21日由检查官指引警察协同台电工作员前去查处。
查办工作人员发觉黄某租赁的场所电度表有关电缆线被拔掉,电源电路箱也经更新改造,现场查扣比特币挖矿机800几台。
可是,黄某自称为“合理合法挖币”,称比特币挖矿机是“合理合法进口的,并不是赌具”,应与窃电分离解决。
办案人表明,黄某因涉嫌窃电、诈骗、背信等罪,比特币挖矿机为违法犯罪专用工具,除依规查扣外,也将侦讯涉刑工作人员。